部直屬單位: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的通知》(國辦發明電[1998]15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切實根據《通知》要求,加強部屬單位建設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結合我部所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認真做好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新上項目一定要做好可行性論證工作。建設項目既要符合本單位的總體規劃,又要符合城市規劃。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附送規劃部門的書面意見。項目建設不能只考慮主體工程,忽視配套條件的落實。避免項目建成以后,因為工程不配套,影響交付使用。凡是對前期工作達不到深度要求、建設資金不落實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二、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和降低工程質量標準。不能盲目搶時間、趕進度,邊設計、邊施工。不具備開工條件,不經過工程招投標選定施工隊伍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
三、切實加強工程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在部屬單位工程建設中,工程質量差也是較為普遍的問題。不僅裝修質量不合格,工程結構也存在嚴重隱患。有的房屋交付使用后不久基礎即不均勻沉降,地面、墻體出現裂縫;有的甚至大梁斷裂,致使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為保證工程質量,部屬單位尤其是工程管理人員少、力量薄弱的單位要積極實行工程監理,并督促監理公司做好施工全過程的質量監督,切實保證工程質量。
四、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部門印發的《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工程完工后,要及時做竣工決算,組織竣工驗收。絕不允許工程完工數年仍不清理建設資金、不做財務竣工決算的現象再度發生。
特此通知。
衛生部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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