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長春、大連、烏魯木齊、拉薩、滿洲里、呼和浩特、昆明、南寧海關:
現將《國務院關于邊境貿易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6〕2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執行,并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過境小額貿易包括邊境地區開展的易貨貿易、現匯貿易、互利經濟合作(工程承包、勞務輸出)、以及除邊民互市貿易以外的其他各類邊境貿易形式,并統一執行邊境小額貿易的有關政策。
2.從事邊境小額貿易的企業,應由所在省、自治區根據外經貿部規定的經營資格、條件及核定的企業總數內審批,報外經貿部核準后,到主管地海關備案。未履行上述手續企業所從事的邊境小額貿易,視同一般進出口貿易,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3.經省、自治區批準并報外經貿部核準的邊貿企業,原則上不受貿易方式和經營分工的限制。但出口邊境地區自產的屬國家指定公司聯合統一經營的商品和進口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進口商品,應由省、自治區指定,并經外經貿部核準、主管海關備案。
4.邊貿企業出口商品,除全國統一招標、統一聯合經營和軍民通用化學品及易制毒化學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外,屬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海關憑企業出口合同及各邊境省(區)外經貿管理部門下達的文件驗放。有關企業在出口前應持上述文件及合同報主管地海關審核同意后,方可到口岸辦理貨物出口手續。
5.邊貿企業進口屬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海關憑邊境省(區)發放的配額證明和許可證放行;屬特定管理和登記管理的商品,海關憑有關部門發放的證明驗放(具體辦法由國家有關部門另行下達)。有關企業在進口前應持上述證明、證件及合同報主管地海關審核同意,憑主管海關簽發的減免稅證明,到口岸辦理征稅驗放手續。
6.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口岸限定于國家正式對外開放的陸路邊境口岸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江山、企沙、石頭埠、果子山等4個邊地貿過貨口岸。邊貿企業須通過相毗鄰國家的邊境口岸從事邊貿進出口活動。
對國家限定口岸進口的汽車、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的管理,仍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7.邊貿企業進出口商品,在同一個合同內多批(次)進出口的,口岸海關應對每批(次)實際進出口數量予以簽注,合同執行完畢,企業應在1個月內到主管地海關核銷。
8.進口商品的優惠政策適用于原產于毗鄰國家的商品。對通過邊境口岸進口第三國的商品,不享受邊境貿易的有關優惠政策。對加工、組裝產品的原產地確認,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進口貨物原產地的暫行規定》(〔86〕署稅字第1218號)。對中性包裝以及不易辨別產地的商品,應由企業提交原產地證明。不能提交的或所提交的證明不合法的,不能享受優惠。對煙、酒、化妝品以及國家規定的按法定稅率征稅的商品應按法定稅率照章征稅。
9.邊貿企業從邊境口岸進口的減免稅商品,應按規定交納監管手續費。
10.西藏地區邊境小額貿易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11.關于邊民互市貿易的管理辦法以及關于過境地區外經企業與邊境地區毗鄰國家經濟技術合作的管理辦法,我署將會同外經貿部另行下達。此前,海關按國發〔1996〕2號文件規定的邊民互市免稅限額執行。
12.關于邊境小額貿易機電產品管理實施辦法,我署將會同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另行下達。
13.以上規定自1996年4月1日起實行。
附件:國務院關于邊境貿易有關問題的通知。(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2013-01-01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關于村民委員會和村經濟合作社的權利和關系劃分的請示的答復
1992-01-3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的決定
2006-12-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的決定
2001-10-27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2002-12-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關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1997-12-1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1992-07-01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辦法
1988-04-02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1993-03-2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2005-02-28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1986-03-19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標志式樣和佩帶辦法
2018-11-06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2019修正)
2019-03-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2019-03-01關于外商參與打撈中國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辦法(2011修訂)
2011-01-0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部省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2013-12-0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
1970-01-0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1970-01-01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2007-04-22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
2013-03-19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河北省縣際間海域行政區域界線的通知
2012-01-20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
2011-05-2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
2011-03-0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0-12-09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0-07-2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
2010-07-1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統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
2010-03-09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2008修訂)
2009-01-01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
2008-08-0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地震災區醫療衛生防疫工作的意見
200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