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珠江航務局,長江航政局,黑龍江航運局港監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過程中,有的單位對《條例》第三十三條中“主管機關應當責令所有人限期清除,或者強制清除”一句產生不同理解,現解釋如下:
一、對于在習慣航道內設置的固定網具、攔河捕撈網具和種植的水生物,主管機關應當責令所有人限期清除,或者予以強制清除。主管機關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采取上述哪種措施。兩種措施不存在程序上的先后問題。
二、責令所有人限期清除,是指主管機關口頭或書面通知所有人,或者公告所有人,在規定的合理期限內,清除在習慣航道上設置的網具或者種植的水生物。
三、強制清除,是指主管機關依法采取的強制性行政措施。主管機關可依據《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無需經過所有人同意,對習慣航道內設置的網具或者種植的水生物實施清除。清除工作可由主管機關自行實施,也可由主管機關委托他人實施。清除過程中,應盡量保持被清除的網具、水生物的完好,因清除工作的需要而造成網具或者水生物的損壞或其他損失,由所有人承擔。對于清除的網具,主管機關應易地保管,通知或公告所有人在規定的合理期限內領取;對于清除的水生物,主管機關應通知或公告所有人及時處置。清除和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所有人承擔。
在習慣航道內設置網具、種植水生物是違反《條例》的行為,主管機關除責令所有人限期清除、或者強制清除外,還可依據《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刑事訴訟法(2018年修正)
2018-10-26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1997-07-0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2015-04-2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2009-06-2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1978年文本)》的決定
1998-08-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2002-10-28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決定(2004)
2004-08-28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
2004-12-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5-07-0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1990-04-0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996-10-29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
2002-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06-2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2006-08-27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2014修訂)
2014-04-29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2020修訂)
2020-03-27政府投資條例
2019-04-1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2017-11-22城市供水條例(2018修正)
2018-03-19《食鹽專營辦法》修訂
2018-01-04直銷管理條例
2005-08-10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16年修正)
2016-02-06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016年修正)
2016-02-06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2016年修正)
2016-02-06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
2014-03-14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2013-11-08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2011修訂)
2011-01-0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07-18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2013-01-3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