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釋義:第七章
第七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法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 本法所稱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 【釋義】本條是對本法所稱的不動產和動產的法律含義的解釋。 本法所稱的不動產包括兩方面的財產,一是指土地;二是指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這些地上定著物固定在一...
擔保法釋義:第六章
第六章 定金 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釋義】本條是對定金含義的規定。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
擔保法釋義:第五章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條 本法所稱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釋義】本條是關于留置和留置權的規定。留置是指債權...
擔保法釋義:第四章
第四章 質押 在古羅馬,所謂質及抵押觀念尚未發達,債權的擔保,主要的依信托式的設質方式。信托式的質,是依一定方式,將擔保物的所有權移轉于債權人,由債權人保管其標的物,在債權受清償時,應返還其所有權于出質人。但是此時對于債權人的標的物返還請求的訴權,為對人的權利,不可以對于第三人行使。此...
擔保法釋義:第三章
第三章 抵押 第一節 抵押和抵押物 ?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
擔保法釋義:第二章
第二章 保證 ??????? 第一節保證和保證人 ?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釋義】本條規定了保證的概念 一、保證的概念"保證"一詞在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但法律中的"保證"有其特殊的含...
擔保法釋義:第一章
第一章 總則 擔保是經濟活動中保障債權實現的制度,擔保法是對擔保制度的規范化、法律化。債的擔保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自羅馬法以來,至今各國對擔保制度都十分重視,各國在民事法律中都明確加以規定。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債的擔保法律制度將在經濟活動中發揮重大作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2012-12-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2010-03-14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1990-02-2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失效]
1981-12-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1988修正)
1988-12-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1993)
1993-10-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年三所列全國性法律增減的決定
1997-07-0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01修正)
2001-10-27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
2004-03-1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關于修改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在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的議定書》、《關于修改二00二年六月七日在圣彼得堡(俄羅斯聯邦)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的議定書》等的決定
20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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