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單位】 【發文字號】 【頒布時間】 【失效時間】
【法規來源】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321/201109/124191.html
教基一廳[20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2011-2012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現就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就近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1.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學上。要通過積極擴大公辦教育資源、購買民辦學位等渠道,落實好“兩為主”政策,確保所有符合輸入地政府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不能因城市拆遷、學校撤并等原因導致隨遷子女失學。
2.確保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到位。要把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列入輸入地教育經費支出,按財政預算內義務教育經費標準,及時足額向接收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和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撥付辦學經費。中央撥付的專項獎勵資金要用于隨遷子女較多的地區和學校。
3.確保隨遷子女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失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一律免收學雜費,不得加收借讀費。要將家庭經濟困難的隨遷子女納入資助范圍,確保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
4.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進行幫扶。要對以接收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在經費、師資、管理等方面加大幫扶力度。對尚未完成規范工作的隨遷子女教育機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進行改造或撤并,并妥善安置學生轉學。
5.對隨遷子女就學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要在開學后對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并將督查結果作為今年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
做好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就學工作是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任務,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積極主動承擔責任,努力采取措施做好工作。落實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聯系方式:(010)66096455 傳真:(010)6609634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
2015-04-2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95年修正)
1995-08-29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2003修正)
2003-12-27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
2005-03-08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1970-01-0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
1986-12-0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
1983-09-0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993-03-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1996-05-1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授權汕頭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各自的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
1996-03-17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辦法
1998-03-10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12-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補選出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決定
1998-10-26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1999-12-25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修訂)
2003-03-0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2005-02-28城市綠化條例(2017修訂)
2017-03-0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
2019-05-28食鹽專營辦法(2017修訂)
2017-12-26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
2018-05-28國務院關于修改《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
2018-01-16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
2014-02-28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
2012-10-1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2011修訂)
2011-01-08國務院關于支持蘆山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
2013-07-15湖南桃花江核電廠址保護管理辦法
2013-07-03國務院關于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2-10-2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
2012-01-03國家賠償費用管理條例
2011-01-17國務院關于印發舟曲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通知
20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