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關于建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意見》,現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建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責任制的意見(摘要)
國務院:
近幾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企業扭虧增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當前部分國有企業產銷率下降,虧損額上升,經濟效益不高的問題十分突出。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建議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責任制。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制訂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要針對不同地區和部門的企業狀況,制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分年度的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今年全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為,消化各種增支減利因素,盡快遏制虧損額上升的勢頭,有條件的地區應將企業虧損額控制在1995年額度以內,力爭有所減少。
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全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由國家經貿委會同財政部負責。原則上國務院管轄的企業,其扭虧增盈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負責;地方管轄的企業,其扭虧增盈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也可根據實際,制訂本地區、本部門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建立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行政領導負責制。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著眼于搞好整個國有經濟,研究制訂必要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扭虧增盈工作。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要與企業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相結合;要與推廣邯鋼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的管理經驗相結合;要與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結構和產品結構,開發適銷對路產品相結合;要與建立破產兼并機制相結合;要與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和加強、整頓企業領導班子相結合。要防止出現政企不分、一個領導包一個廠和搞特殊政策的傾向。
二、確定考核范圍和考核指標,定期公布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現階段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的考核范圍確定為:全部獨立核算國有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的考核指標確定為:企業虧損額和企業虧損額占全部企業實現利稅總額的比重。
各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根據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的考核范圍和指標,規范統計制度,并分別按國務院管轄的企業和地方管轄的企業進行統計;要按季度、年度公布企業虧損額和企業虧損額占全部企業實現利稅總額的比重情況。
為了全面掌握企業扭虧增盈情況,統計等部門也要對虧損企業資產總額占全部企業資產總額的比重、虧損企業個數占全部企業個數的比重、虧損企業職工平均人數占全部企業職工平均人數的比重等指標進行統計,供領導決策參考。
三、建立考核制度,促進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要建立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目標考核制度,把完成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情況作為考核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也可建立本地區、本部門的考核制度。要對完成考核指標或工作成績突出的地區、部門給予表彰;對未完成考核指標的地區、部門予以批評。
虧損企業應按照收入與效益掛鉤的原則,實行工資總額同增利、減虧、扭虧指標掛鉤的收入分配辦法。經營性虧損企業除應停發獎金、相應降低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的工資外,還要根據責任大小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給予必要處置,并記錄在案,作為考核企業負責人的重要內容。因企業領導班子嚴重失職、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企業虧損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整頓或調整,并限期扭虧或減虧;有關主管部門對此類企業的領導班子問題久拖不決的,應追究該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為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對扭虧有望的企業,各級財政部門在預算安排上可根據財力適當增加一部分扭虧增盈資金;各級銀行在貸款上要繼續給予適當支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上也要給予支持。
四、本意見原則上適用于國有非工業企業。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建議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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