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和部門違反國務院關于嚴格控制審批轎車、輕型車項目的有關規定,在國家規劃定點之外,擅自批準轎車、輕型車生產點,競相上新項目。如任其發展下去,又會出現一股新的“汽車熱”,形成極不合理的分散生產和重復建設。
汽車工業是資金、技術高度密集的產業,沒有相當的批量,成本降不下來,質量上不去,經濟效益就好不了。因此,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決不能再搞小批量、低水平的分散生產和重復建設。目前國內轎車生產已形成“三大三小”和軍工微型轎車的基本格局,輕型車的布點也已過多,不能再增加新的生產點。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務院生產辦關于控制若干長線產品和熱點產品建設項目審批請示的通知》(國發[1992]17號),除已列入“八五”計劃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外,決不允許再上轎車和輕型車項目(包括“三資”企業項目)。
二、凡未經國務院批準,在“八五”計劃之外,由地方、部門擅自批準的轎車、輕型車項目(包括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已批準立項的,一律取消立項;已開工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未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銀行、稅務、物資、海關、公安、工商和土地管理等部門一律不得為這些項目辦理有關手續。
三、各地區、各部門要由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對本地區、本部門審批轎車、輕型車項目的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情況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底前報國務院。國務院責成國家計委牽頭,會同國務院經貿辦、監察部、審計署、機電部和中汽總公司等有關部門負責這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檢查和處理情況進行匯總,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務院。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凡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領導同志的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2010年修正)
2010-06-2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2009-02-28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辦法
1988-04-0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1993第一次修訂)
1993-10-3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6-10-3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004-08-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
1983-09-0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1979-07-0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廣東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所屬經濟特區的各項單行經濟法規的決議
1981-11-2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1993-03-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組成的補充規定
2002-06-29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2014修訂)
2014-07-29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2017修訂)
2017-03-01宗教事務條例(2017年修訂)
2017-08-26殘疾人教育條例(2011修訂)
2011-01-08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2011修訂)
2011-01-08水利事業費管理辦法
2000-03-05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
2013-04-10教育督導條例
2012-09-09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2012-07-0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6號
2012-03-2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
2011-08-15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2010-09-05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2010-07-19國務院辦公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2009-03-3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職責的通知
2009-02-03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
2008-09-26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8-07-1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
2008-08-0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核查辦法
200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