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商業部《關于改進油菜籽收購辦法的報告》,從一九八三年夏收開始執行,請在今年秋季播種油菜前布置下去。
改進油菜籽收購辦法,關系到廣大農民的經濟利益,一定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使廣大農民正確認識改進收購辦法的必要性,按照國家計劃,繼續抓好油菜籽生產。商業部起草的《關于改進油菜籽收購辦法的宣傳提綱》同時附發,供宣傳時參考。
關于改進油菜籽收購辦法的報告
近幾年來,我國食油生產持續增長,特別是油菜籽發展更為迅速。在各種油料中,油菜籽已占第一位。一九八二年生產又有較大的增長。現在全國平均每人食油占有量七斤多,是歷史上最好的。但是,油料生產水平還是不高的,需要有計劃地穩步發展。
當前的問題是,油菜籽的收購辦法不夠合理,給生產、收購和銷售造成了一些矛盾。主要表現在:(1)油菜籽的統購基數很低,有的甚至沒有基數。在國家收購的油菜籽中,超購加價的比重越來越大。一九七八年,全國超購的油菜籽僅占收購總量的33%,一九八一年超購比重上升到80%。國家財政支付的超購加價款也越來越多。……(2)新產區和老產區之間,基數畸輕畸重,很不合理。(3)由于超購比重大,平均購價高,每斤菜油成本一元六角二分。如果高價進高價出,銷不了;高價進平價出,銷售一斤油要虧八角多錢,國家賠不起。因此,對現行收購辦法作適當改進,是完全必要的。
一、改進的意見
為了貫徹執行“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方針,有計劃地發展油菜籽生產,使產銷結合得更好一些,經過全國夏季糧油征購會議討論,建議從一九八三年夏收開始,國家收購油菜籽一律改為40%按統購價、60%按超購價結算付款。這樣改進,有幾個好處:(1)種油菜和種夏糧的收益趨向合理,有利于合理安排夏糧和夏油的種植面積。(2)可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按照新辦法,每斤油菜籽的平均收購價約為四角六分,比現在的價格低四分。(3)可以解決新老產區之間基數畸輕畸重的矛盾。(4)統購、超購按統一比例計價付款,好算帳,簡便易行。
為了進一步加強油菜籽生產的計劃性,避免盲目性,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實行計劃控制和按比例計價相結合的辦法。即核定收購計劃,計劃以內的按“倒四六”的比例計價收購,計劃以外的由農民自由處理,或按統購價賣給國家。
葵花籽的情況和油菜籽相類似。對葵花籽的收購辦法,擬參照油菜籽辦法進行調整,在秋糧會議上同主產區商量后再定。
二、有關的幾個問題
油菜籽收購辦法改進以后,有關的幾個問題也需要改變:
(1)在全年食油收購基數中,有些省、市定有菜油收購基數的,在改進收購辦法以后,應從總基數中扣除;沒有單獨定菜油收購基數的,也要用適當辦法合理扣除,具體數字由商業部同各地商定。
(2)有些省、市、自治區,在前幾年油脂緊張時自行規定的糧油互頂任務和收購油菜籽獎售糧食的政策,應當取消。(3)許多地區已經實行收料不收油的辦法,應繼續實行。目前仍然實行料油兼收的地區,應盡量多收料、少收油。同時,建議油菜籽主產區適當降低返餅比例,國家留一部分油餅配制混合飼料,促進畜牧業的發展。
三、擴大菜油銷路
在改進收購辦法的同時,必須下大力量解決菜油的出路。城市要多吃菜油,居民口油定量以及節日補助用油維持現在水平,不再增加,定量外補充食油,應主要供應半高價菜油。
為了鼓勵多吃菜油,花生油、豆油的議銷價格同菜油的差價要大一些。對可作籽食的花生、芝麻、葵花籽,有計劃地安排一部分議價銷售,并將超購加價款交回中央。城市銷售半高價油,要照顧基層零售單位的經濟利益,以調動他們的銷售積極性。
各地普遍反映,油脂加工、儲存能力不足,壓力很大。目前菜油質量差,影響銷售,需要增添精煉設備。建議國家和省、市、自治區增撥部分投資,逐步解決這些問題。
以上報告,是否有當,請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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