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防范風險,促進高現金價值產品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高現金價值產品是指第二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與累計生存保險金之和超過累計所繳保費,且預期該產品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不滿3年的產品。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保險產品除外。
二、預期存續時間應由保險公司總精算師基于公司經驗分析、產品設計目的、銷售渠道特點、服務質量等因素綜合審慎評估。
萬能保險第二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應由公司總精算師基于結算利率策略、最低保證利率與利益演示等因素綜合審慎預估。
三、保險公司銷售高現金價值產品的,應保持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時,應立即停止銷售高現金價值產品。
四、保險公司銷售高現金價值產品支付的傭金或手續費超過產品定價時的附加費用率或初始費用的,應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形成書面決議。書面決議應列明當年度該產品的計劃銷售額度和預計費差損額度。
五、分紅險、萬能險產品形態的高現金價值產品,如有區別于其他產品的投資策略、分紅策略或結算利率策略,保險公司應設立相應的分紅子賬戶或萬能子賬戶,單獨核算,保證核算清晰、公平。
六、保險公司應合理控制高現金價值產品的保費規模,年度保費收入應與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相匹配。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高現金價值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資本金的2倍以內;超過的部分,其最低資本要求將予以提高,具體標準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二)對2013年度高現金價值產品保費收入高于當年末資本金2倍的保險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給予公司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高現金價值產品年度保費收入在基準額以內的部分,不施加額外的最低資本要求;超過基準額的部分,其最低資本要求將予以提高,具體標準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基準額=資本金×2+(1-0.2t)×(2013年度高現金價值產品保費收入-2013年末資本金×2),t=年度-2013,年度范圍為2014年至2018年。
本條中,資本金指的是保險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實際資本的較大者;2013年末資本金指的是保險公司2013年末投入資本和實際資本的較大者。投入資本和實際資本的定義與償付能力報告保持一致。保費收入采用業務口徑確認,即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合同、收取保險費的,均確認為保費收入。
七、自2014年1季度起,保險公司應于每季度結束后20日內報送《高現金價值產品情況報告》。報告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紙質報告應在20日前發出。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一)高現金價值產品信息表;
(二)高現金價值產品名錄調整說明;
(三)高現金價值產品銷售、核算合規性的說明。
保險公司應定期對已銷售的產品進行回顧,檢驗是否符合高現金價值產品的定義,相應調整高現金價值產品的名錄,并專項說明。傭金或手續費超過定價時附加費用率或初始費用的,應附董事會書面決議。
報告應由保險公司總經理簽發并承擔最終責任。
八、保險公司應對本通知發文之日前已報備或審批的產品進行梳理,符合高現金價值產品定義的,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達到本通知相關要求。
九、中國保監會此前下發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保監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月29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丁旭峰律師,河南駐馬店人,中共黨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常州律師協會會員,江蘇鼎國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黨員,畢業于鄭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擁有本科法律文憑和法學碩士學位文憑,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有著二十余年的豐富法學教學經驗和深厚法學理論功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勞動關系管理、合同關系、家庭婚姻、知識產權、民間借貸等有獨特的見解和豐富的實務處理經驗。業務領域:企業法律顧問、合同糾紛、知識產權、人身損害、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辯護。聯系電話:15961442562;QQ:649205185;微信:15961442562;郵箱:[email protected]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年修正)
2017-06-27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2014-11-0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2009年8月27日)
2009-08-27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
1982-12-0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六附加議定書》的決定
2003-06-28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2004-04-26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04修正)
2004-08-28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
2004-12-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2000-12-2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1999-10-31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
1992-09-0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1983-03-0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工作規則
1998-05-0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2000-10-3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2002-12-2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2006-02-28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2019修正)
2019-03-02公共機構節能條例(2017修訂)
2017-03-0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修訂)
2017-07-16導游人員管理條例(2017修正)
2017-10-07快遞暫行條例
2018-03-27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
2015-06-14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4-11-27國務院關于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
2013-11-30國務院關于印發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的通知
2013-01-2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
2011-08-02關于調整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的通知
2011-01-24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
2010-08-2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0-07-2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