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
你廳秘書三局轉來的《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于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報告的通知》(修改稿)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原稿第11頁第12行至14行為“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與有關部門合用開展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并相應發給國家承認的職稱證書。”建議改為“鄉鎮企業主管部門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職稱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下,根據‘雙軌制’原則,組織鄉鎮企業開展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并相應發給國家承認的職稱證書”。
原稿第8頁第11行至13行為“進一步抓好崗位培訓、文化基礎、專業人員繼續育等。要注意培養和造就一支素質較高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苯ㄗh改為“要圍繞產品質量、增加品種、降低能耗、提高效益、改進管理等問題,組織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要進一步抓好崗位培訓、文化基礎教育等,注意培養和造就一支素質較高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
199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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