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農村就是以”土地”做為主要的生活來源之一,經常會聽到這家占了那家的地,誰家比誰家多,這種現象很多。無論政府還是法院在處理這種糾紛時會遇到很多麻煩,下面律霸小編就為您介紹處理農村土地確權糾紛幾大難題。
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有哪些主要問題
據了解,全國性的土地流轉過程已經過半,土確權過程中的土地糾紛自然不會少。在法院角度來看,土地流轉達到法院一級的糾紛逐年增多,并且經過法院調解撤案率低,只有10%左右接受調解撤案。作為長期歷史條件下經歷數輩人而形成目前的土地占用現狀,一旦國家要明確分清歸屬,自然少不了糾紛。
1、現有法律自相矛盾適用難。
經過農地圈團隊研究,當前的涉及土地流轉的法律規范缺乏統一的立法指導思想和價值取向,造成法官處理土地流轉糾紛時觀點混亂,裁判不統一。加之國家的相關法律出臺滯后于國家政策,農民根據國家政策作出的土地流轉行為一旦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導致法院在土地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把握上難以取舍,左右為難。經常會出現同一類案件,判決結果完全相反的情況。
2、歷時久遠,事實認定難。
一些案件由于歷史久遠,舉證不足(當時是紙質辦公,并沒有電子記錄等)導致認定事實困難,同時再考慮上土地部門的登記不規范,重復登、漏登等現象存在,使土地權屬難以認定。甚至出現了同一地塊,兩個具備法律效力的證書存在的情況。
一些案件由于土地流轉發生在親屬之間,一是很多沒有書面合同,而是限于認知偏差合同文字表達不清,導致認定事實困難,難以判斷雙方的權利義務。
還有一些案件流轉的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土地流轉操作不規范,導致土地流轉成訟后舉證難。
3、手心手背都是肉,案件處理難。
任何一個案子判決,都不可能雙方都滿意,如果有這樣的解決方案,根本也不用去法院。
同樣,土地流轉案件影響面更廣,案件背后的利益關系更是復雜,既涉及政府或投資者的利益,又涉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的利益,往往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無論怎樣判決,都有可能引發群體性糾紛。
4、情法交織,調解協調難。
雖然農地圈經常說,法院就是講法律的地方,不應講人情。但在法院實際工作過程中,卻往往不得不考慮部分人情因素。一些案件由于社會歷史或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農戶往往抱團給政府或者法院施壓爭取利益,不配合調解和服判息訴,動輒上訪,僅從法律的角度難以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另外一些案件特別是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被告方往往不出庭,抱無所謂態度,給案件的調解和判決增加了難度。還有一些早些年拋荒的農民現因種田有糧補資金而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所引起的糾紛中,當地政府不同意這些拋荒農民重新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農民失去了土地就一無所有,人民法院在處理二者的期盼與要求時難以協調。
5、判決容易執行難。
土地流轉后新的經營人已經進行了投資,不愿意交出土地履行法院判決;很多土地流轉收益已經“落袋為安”,村民不愿返還,村集體又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因土地流轉糾紛當事人雙方一般積怨較深,當事人往往因宗族利益、私人恩怨關系,極易發生累訴、纏訴乃至赴省進京上訪,甚至群體性的械斗事件,若處理不好,法院、法官都要擔責,導致法院執行此類案件舉步維艱。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涉及面廣,真正解決問題十分困難。一方面是由于利益交織,另一方面是情感背后涉及的廣大交際圈。而且,在農村,法律宣傳不夠,導致對法律行為認識不夠,所以法院在這種時候起到的作用不大。這就需要政府以及雙方當事人共同努力,盡量達到和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韶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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