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就我國而言,離婚包括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就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根據協商結果,達成一致就可以自行離婚。第二種就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到指定的法院起訴離婚。那么,什么情況下第一次起訴就會判決離婚?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
一、哪些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會判離?
?
法院不必然會判決你們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離婚如何沒有以下法定情形,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
?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
哪些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會判離
?
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什么情況下第一次起訴就會判決離婚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別拿口頭協議當“兒戲”
2020-02-19對照拘留,簡單了解看守所
2020-02-23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2020-03-06委托合同終止有哪些法定條件
2020-03-17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
2020-03-23委托合同解除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03-26商業秘密的權利有哪些
2020-04-09詐騙罪的定義
2020-04-13采購合同常見法律糾紛問題
2020-04-15騙取出口退稅罪的構成條件
2020-04-23酒駕和醉駕,你知道啥?
2020-04-26保險公司變更事由有哪些
2020-04-26欠錢不給該怎么討要才合法
2020-04-27未成年公眾人物的隱私權怎么保護
2020-04-28離婚時撫養費的給付標準
2020-04-28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
2020-04-28婚約是否受到法律的保護
2020-04-28簽訂法律服務意向合同后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2020-04-29在合伙勞動中受傷誰應補償
2020-04-30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2020-04-30最新婚姻法離婚夫妻財產怎么分割?
2020-04-30老公出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2020-05-01借貸一定要找正規機構
2020-05-02女性結婚后遭受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2020-05-02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咋處理?
2020-05-03強迫他人寫借條是否構成犯罪
2020-05-03夫妻離婚子女撫養權通常如何判決?
2020-05-03房子被強拆怎么辦!
2020-05-04婚前協議書涉及離婚還有效嗎
2020-05-04二手房交易定金合同協議怎么寫
2020-05-04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你知道嗎?
2020-05-04發生工傷賠償一般的報案程序
2020-05-28不交物業費是否可行
2020-05-06擅自更改醫療方案不告知,意外誰負責?
2020-05-07不簽勞動合同要求雙倍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0-05-07離婚后還能不能要求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020-05-08軍人可以離婚嗎?
2020-05-09家庭冷暴力離婚能獲得賠償嗎
2020-05-09申請公司注銷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2020-05-09申請離婚財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