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處置不當既污染環境又危害人體健康。目前,在醫療廢物管理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醫療廢物處置不規范,達不到環境和衛生標準的情況比較普遍,一次性醫療器具流入社會被重復使用或再生利用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僅直接污染環境、損害人體健康,而且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特別是“非典”防治中,各地進一步暴露出了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為加強對醫療廢物的管理,建立健全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制度,杜絕醫療廢物流向社會的渠道,消除污染和疾病傳播隱患,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國務院頒布實施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為認真貫徹執行《條例》,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條例》的宣傳和學習,提高社會對貫徹實施《條例》重要性的認識,認真領會《條例》各項規定。要將醫療廢物污染防治作為污染控制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積極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協助政府組織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加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步伐。
三、實施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凡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相關活動。
(一)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單位向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提出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領取申請,填寫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見附件一),經審核同意,由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參見附件二)。
在尚未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期間或者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期間,從事醫療廢物臨時性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的單位向當地縣級環保局提出申請,由當地縣級環保局核發危險廢物臨時經營許可證。臨時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不得超過1年。
(二)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必須符合當地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計劃;運送、貯存、處置醫療廢物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衛生、安全標準及要求;必須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建立處置活動中發生污染事故和其他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救援設施等。
(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持證單位名稱、地址、法人姓名,廢物名稱、類別,經營方式,主要處置工藝,經營規模,有效期限等。
(四)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監督,加強對醫療廢物貯存場所和處置設施運行效果的監督監測。
四、各地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科學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規范的運行管理系統,做到能隨時調度掌握處置設施的運行情況。
五、各地環保部門要針對可能出現的重大傳染疾病疫情和各種事故等緊急情況,制定醫療廢物處置及污染防治緊急預案,建設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相關設施,確定有關的措施。
六、嚴肅查處和嚴厲打擊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以及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生活垃圾或向環境排放醫療廢物的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對上述違法行為要依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罰。
七、各地環保部門應與衛生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合作,密切配合,盡快對轄區內醫療廢物管理、處置情況開展檢查,按照《條例》的規定,規范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對存在的問題,抓緊進行整改。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今年底對全國醫療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進行檢查。
八、本通知中有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審核等規定,如國務院有新的規定,以國務院法規規定為準。
附件:1.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醫療廢物)(略)
2.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略)
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
2018-12-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2001-10-27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關于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05-12-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
2005-12-29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2006-10-31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對礦山企業審批和發證程序問題的答復
1993-05-2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1979)
1979-07-0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
2000-08-25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
2001-04-28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年修訂)
2006-06-29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19修正)
2019-04-2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2013修正)
2013-07-18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2003年修訂)
2003-11-23國務院醫改辦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2014-01-28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1年)
2011-07-19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
2013-03-19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2012-07-22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2011-06-1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04-2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1年全國糧食穩定增產行動的意見
2011-03-2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
2010-10-18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2010-09-05關于2010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0-04-09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
2010-05-04關于加強對行政機關公文中涉及字母詞審核把關的通知
2010-04-07國務院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9-11-17紡織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2009-04-24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2009-03-22國務院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
2008-08-1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
200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