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輕工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對計劃外煙廠調整意見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對煙草行業,國家已決定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家下達的卷煙生產計劃、煙葉收購計劃和煙葉、卷煙調撥計劃。要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努力提高煙葉質量和卷煙質量,增加名牌和適銷對路產品的生產,改善市場卷煙供應,滿足人民需要,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對在國家計劃之外辦的小煙廠,要認真進行整頓,大部分要予以關、停、并、轉,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城鄉居民搞手工卷煙要堅決予以取締。
附: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輕工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計劃外煙廠調整意見的報告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七日)
全國納入國家計劃的煙廠現有八十四個,年生產能力一千七百萬箱,足以負擔國家下達的卷煙生產任務。但是,近幾年來,一些地區在國家計劃之外大辦小煙廠,據目前不完全統計,全國有小煙廠二百多個,少數是縣、市辦的,多數是公社和生產大隊辦的。此外,還有一些城鄉的居民搞手工卷煙,上海楊浦區定海巷路居民搞手工卷煙的有二百多戶,湖南邵陽縣五豐鋪公社社員搞手工卷煙的有二千多戶。小煙廠和手工卷煙的主要問題是: 一、與計劃內煙廠爭煙葉原料。去年一年,小煙廠和手工卷煙就用去煙葉近二百萬擔,有些計劃內煙廠因煙葉原料不足或等級、品種不配套,被迫減產、停產。二、爭卷煙市場。多數小煙廠的卷煙產品沒有提價,卷煙零售價比計劃內煙廠同等級卷煙零售價便宜。三、小煙廠生產設備殘缺不全,工藝條件落后,生產粗制濫造,產品質量很差。四、煙葉消耗高,浪費大。小煙廠每箱卷煙耗用煙葉,一般都在六十五公斤左右,比計劃內煙廠每箱多用煙葉八公斤左右,經濟效益低。五、有些小煙廠搞冒牌卷煙,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擾亂市場,坑害群眾。
根據中央、國務院關于對企業調整工作的指示和國務院對煙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精神,現對小煙廠和城鄉居民手工卷煙提出如下意見:
一、對地、縣、市辦的小煙廠(包括生產卷煙的雪茄煙廠和煙絲廠),具備下列條件可考慮個別予以保留:
1.生產布局經濟合理。
2.現已具有相當生產規模。
3.技術裝備(指真空回潮、打葉、去梗、切絲、烘梗絲、卷制、包裝等設備)完整。
4.產品質量符合輕工業部頒發的標準。
5.單箱耗用煙葉接近計劃內煙廠水平。
6.產品照章納稅后有盈利。
請有關省、市、自治區根據上述條件從嚴提出個別保留名單,由煙草公司和輕工業部審查批準后,納入國家計劃。凡不具備上述條件,或上報后未經批準的小煙廠,一律立即停止生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已發營業執照的要予以吊銷,對未發營業執照的,不得登記,正在擴建的一律停止擴建施工。
二、對公社和生產隊辦的小煙廠和城鄉居民手工卷煙,一律予以取締。由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取締社、隊辦小煙廠的和手工卷煙的布告,禁止卷煙生產活動,并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監督,對仍堅持卷煙生產活動的,予以嚴肅處理。
三、對制造卷煙機械設備的企業(包括其他企業附設的制造卷煙機械設備的車間),今后凡未經輕工業部統一安排生產的,要一律停止卷煙機械設備生產。對已經生產出來的卷煙設備,報輕工業部備案,符合質量標準的,由輕工業部根據各卷煙廠申請,統一分配,制造部門不得自行出售。
四、對關停的小煙廠卷煙專用設備和煙葉、盤紙等原材料,由省輕工業廳或煙草公司,按質論價,統一調劑給計劃內煙廠。調劑后多余的設備,有使用價值的,予以封存,報輕工業部備案;無使用價值的,做為廢金屬回收處理。關停后的庫存卷煙,由商業部門按質論價統一收購,投放市場。漏欠的稅款,應按照稅法規定補交,不得自行減免。積欠的貸款,應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清理歸還。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檢查監督,做好關停煙廠的善后工作。
五、卷煙是國家統一管理的計劃產品,各地要按國家下達的卷煙生產計劃安排生產,不得層層加碼。要抓好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增加名牌和適銷對路產品的生產,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經濟效益。今后發展卷煙生產,主要是通過對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挖掘潛力,擴大生產能力,原則上不建新廠,更不能隨意辦小煙廠。從現在起,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向計劃外小煙廠提供貸款、籌集資金、提供設備、提供煙葉和盤紙等原材料、注冊卷煙商標、印制卷煙商標。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追究責任。
以上報告如無不當,請批轉各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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