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淮安市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淮安市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監督,完善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推動各項規范性文件正確實施,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規范性文件后評估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規范性文件后評估(以下簡稱后評估),是指規范性文件實施后,依照一定程序、標準和方法,對其制度規定、貫徹情況、實施效果、存在問題等進行客觀公正的調查評價,并提出后續完善及改進意見的活動。
第四條 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依法頒布并已生效施行的規范性文件為后評估對象。
第五條 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為后評估主體和責任單位,負責組織開展后評估工作。市、縣(區)政府為制定機關的,后評估具體工作由同級政府法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文件起草、實施部門和單位應配合做好后評估工作。
第六條 后評估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眾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把握重點,有序推進。
第七條 制定機關應當根據以下標準,對規范性文件的制度措施、貫徹情況、實施效果等內容進行評估:
(一)合法性標準,即各項規定是否與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相一致。
(二)合理性標準,即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具體制度措施是否必要、適當,是否采用對行政相對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實現行政管理目的。
(三)協調性標準,即同位階的規范性文件是否存在沖突,規定的制度是否互相銜接,要求建立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備。
(四)可操作性標準,即具體制度能否有針對性地解決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關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規定程序是否易于操作。
(五)規范性標準,即文件制定技術是否規范,邏輯結構是否嚴密,表述是否準確。
(六)實效性標準,即規范性文件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執行,是否實現預期的制定目的。
第八條后 評估可以采取問卷調查、實地調研、專家咨詢、案例分析、現場訪談等方法開展。
第九條 后評估活動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予以保密。
第十條 后評估活動應當具有針對性,應重點選擇與公眾關系密切、影響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規范性文件開展評估?!?—后評估可以針對特定規范性文件,也可以針對特定規范性文件中設定的某一項具體制度。
第十一條 后評估工作應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參與權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面談、信函、傳真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后評估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 規范性文件實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機關應當組織具體文件或有關制度的后評估:
(一)影響公眾切身利益,群眾意見較多且認為可能存在合法性、合理性問題的;
(二)導致本市區域內部門、地方之間行政管理制度沖突的;
(三)與本市其他同位階規范性文件的具體規定不一致,影響文件正確實施的;
(四)新的上位法出臺或上位法被修改、被廢止影響本市規范性文件正確實施的;
(五)制定機關或政府法制部門認為應當開展后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后評估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結論形成階段。具體后評估程序包括:
(一)選擇后評估對象,確立評估項目;
(二)提出后評估方案,明確后評估目的、內容、方法、進度安排、組織保障等;
(三)組織實施后評估,開展實施情況檢查調研,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
(四)匯總后評估意見,形成后評估報告。
第十四條 后評估報告內容包括:
(一)后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二)主要制度措施分析、重點問題論證的情況;
(三)后評估結論,包括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效果、執行成本、社會反映、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修改、廢止、解釋、改進管理等相關建議;
(四)其他有關情況。
第十五條 市、縣(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后評估報告,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市、縣(區)政府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報告,應當分別報經市、縣(區)政府法制部門審查通過后,方可公布。制定機關應當以適當形式將后評估報告向社會公開。
第十六條 后評估報告應當作為清理、修改、廢止規范性文件、完善配套制度和改進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后評估報告建議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組織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后評估報告修改規范性文件,應當采納后評估報告提出的建議,未采納的應當在起草說明中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 后評估報告建議廢止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廢止政府規范性文件。
第十九條 后評估報告建議完善有關配套制度、改進行政管理方式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辦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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