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團委,教育廳(教委),文化廳,廣播影視局(廳),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婦聯,科協:
為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按照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體系的要求,開展好以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科技館、青少年活動營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為主體的社會教育活動,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協調發展,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體育總局、全國婦聯、中國科協決定共同開展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評選表彰活動(每兩年一屆),獎勵在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名稱
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獎項命名為“銀杏獎”,源于我國古代思想教育家孔子杏壇講學、傳道授業的教育理念。更因銀杏作為珍稀樹種,雖歷盡滄桑,依然頑強生長,表現出旺盛的生命活力。銀杏樹茂盛多果,象征著社會教育碩果累累、學子滿天下;銀杏樹干挺拔直立,象征著社會教育自強自立、學子正直向上;銀杏樹全身是寶,果仁可食又可入藥治病,體現著社會教育特有價值和貢獻,象征著學子報效祖國、兼濟天下。“銀杏獎”既有文化教育傳承的含義,又能準確反映青少年社會教育工作者辛勤育人、自強不息的精神風貌。
二、評選范圍
1.集體
從事青少年社會教育并取得顯著成績,在全國范圍內起到先進示范作用的青年宮、少年宮、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科技館(站)、青少年活動營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獎項名稱為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優秀團隊獎,共100名。
2.個人
評選對象是在青少年社會教育領域工作成績突出的青年宮、少年宮、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科技館(站)、青少年活動營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的管理者、教師(含離退休人員)以及為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具體獎項設置如下。
“突出貢獻獎”。授予在青少年社會教育領域做出貢獻、成績突出的在職管理者和教師。獎項名稱為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突出貢獻獎,共200名。
“終身成就獎”。授予在青少年社會教育領域工作滿30年,業績顯著的管理者和教師(含離退休人員)。獎項名稱為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終身成就獎,共30名。
“特別榮譽獎”。授予關心和支持社會教育,對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做出杰出貢獻的社會人士。獎項名稱為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特別榮譽獎,共30名。
三、評選條件
1.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優秀團隊獎
深入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青少年社會教育工作,在理論創新和工作創新上做出突出成績,并具備下列條件:
(1)深入研究青少年身心成長規律,有效促進青少年成長成才,培養出大批德才兼備、品學兼優的青少年學員,受到社會廣泛好評;
(2)堅持公益性原則,善于整合社會資源,實踐青少年社會教育理念,充分發揮公共服務職能;
(3)設施健全,管理規范,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
(4)受過地市級以上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團委、教育廳(教委)、文化廳(局)、廣播影視局(廳)、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婦聯、科協表彰的單位優先考慮。
2.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突出貢獻獎
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熱愛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模范履行職責,求真務實,勇于探索,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師德高尚,能夠充分體現新時期社會教育工作者的光榮形象,并具備下列條件:
(1)工作在青少年社會教育領域的在職人員;
(2)關愛學生,為人師表,在人才培養或教學服務方面成績顯著;
(3)堅持青少年社會教育理念,在教育活動或管理工作創新方面成績突出;
(4)在教育活動或教育管理研究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和推廣價值;
(5)受過地市級以上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團委、教育廳(教委)、文化廳(局)、廣播影視局(廳)、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婦聯、科協表彰的個人優先考慮。
3.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終身成就獎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青少年社會教育工作,愛崗敬業,師德高尚,能夠充分體現新時期社會教育工作者扎實工作、甘于奉獻的良好形象,并具備下列條件:
(1)在青少年社會教育領域工作滿30年的在職或離退休人員;
(2)關愛學生,為人師表,在教育活動或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
(3)長期為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在廣大青少年和社會各界人士中具有廣泛知名度和良好美譽度;
(4)受過地市級以上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團委、教育廳(教委)、文化廳(局)、廣播影視局(廳)、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婦聯、科協表彰的個人優先考慮。
4.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特別榮譽獎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熱愛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積極為青少年社會教育的發展獻計獻策、提供支持,并具備下列條件:
(1)長期關心和支持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
(2)長期致力于青少年社會教育理論研究和創新;
(3)在政策、技術、信息、宣傳、服務及物質等方面為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特別的貢獻。
四、評選機構
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體育總局、全國婦聯、中國科協等部委負責同志共同組成評選表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評審委員會,負責具體評選事宜。辦公室設在中國青少年宮協會。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同志、中國青少年宮協會負責人和專家組成。
五、評選步驟
評選采取自下而上、逐級申報的方式進行。
1.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文明辦、團委、教育廳(教委)、文化廳、廣播影視局(廳)、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婦聯、科協推薦候選人并填寫《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優秀團隊獎推薦表》、《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突出貢獻獎推薦表》、《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終身成就獎推薦表》、《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特別榮譽獎推薦表》,連同2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同時提供電子版)于7月30日前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優秀團隊獎和杰出奉獻獎按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分配名額推薦,終身成就獎和特別榮譽獎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推薦。
2.評審。評審委員會對各地上報的評選對象進行評審,確定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的集體獎和個人獎。獲獎集體和個人將在中國青少年宮網站進行公示。
3.表彰。9月,主辦單位對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的獲獎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和典型宣傳。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開展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評選活動是促進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送項工作順利開展,收到實效。
2.嚴格把關。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的獲獎集體和個人是實施青少年社會教育,服務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典范!各地要實事求是,嚴格把關,保證質量。
3.加強宣傳。各地要抓住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評選表彰活動的契機,樹立一批具有影響力、說服力的典型進行宣傳,把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事業各項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1.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優秀團隊獎推薦表(略)
2.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突出貢獻獎推薦表(略)
3.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終身成就獎推薦表(略)
4.中國青少年社會教育“銀杏獎”特別榮譽獎推薦表(略)
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央文明辦
共青團
中央教育部
文化部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
國家體育總局
全國婦聯
中國科協
200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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