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五級賠償標準
五級工傷賠償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五級工傷賠償項目和標準。五級工傷賠償標準:
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7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4.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綜上所述,工傷鑒定傷殘等級后,其賠償標準需要結合各個地方的具體規定執行。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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