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職工怎么做工傷鑒定
醫療期終結后,單位拒絕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傷殘鑒定。受傷職工自工傷醫療期滿之日起計算鑒定申訴期為半年。具體程序如下:
1、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并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與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簽訂《傷病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協議書》;
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登記后,由服務機構填寫《鑒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
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鑒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并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后,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鑒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務機構領取鑒定結論。
工傷醫療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治療工傷所需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費用;
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受傷職工怎么做工傷鑒定?受傷職工可以等傷情穩定下來了再做工傷鑒定,工傷鑒定也可以在自己治療的醫院里面完成,不會很復雜耽誤到治療。受傷職工要做工傷鑒定但不清楚具體的內容,可能你還不了解這時可以找律霸網律師一對一為你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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