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發生信用危機由誰接管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六十四條?商業銀行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對被接管的商業銀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恢復商業銀行的正常經營能力。被接管的商業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
第六十五條?接管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并組織實施。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接管決定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接管的商業銀行名稱;
(二)接管理由;
(三)接管組織;
(四)接管期限。
接管決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公告。
商業銀行貸款申請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北京市城鎮居民及在北京常駐的有居留權的外埠居民、境外、國外公民,申請貸款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行有不低于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購房預付款支付給售房單位的,則需提供付款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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