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盡管我國《擔保法》和《物權法》都已確定了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擔保形式的合法性,完全可以為銀行發放的貸款提供質押擔保,但是由于知識產權具有無形性、地域性以及時間性等特點,在價值評估、保值、變現、信用程度等方面存在諸多難點,其潛在的法律風險值得我們關注。
估價難與處置難成發展瓶頸
作為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是一種沒有形體的財富,人們對它的占有表現為對某種知識、經驗的認識與感受,這是一種虛擬占有而非實際控制。因此,知識產權客體的非物質性決定了銀行不能直接占有被質押的知識產權。
另外,知識產權容易受到其他因素影響而發生價值波動,貶值風險較高,企業的經營狀況變動往往會直接對知識產權的價值產生影響。以商標權為例,一個評估價值為數十億的商標可能在短期內因一起質量事件的發生,就變得一文不值,而這種貶值風險又恰恰是銀行難以掌控的。
由于這些特性,銀行在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時,面臨以下兩個問題。
一是貸前評估難。在實踐中,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不規范、價值高估、評估結果缺乏公信力等問題較為突出;更需注意的是,知識產權的評估價值與其實現擔保物權時的價值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評估價值的參考性有限。
二是貸后處置、變現難。知識產權具有變現性較差的特性,究其主要原因是我國目前尚未形成知識產權交易市場,以知識產權為標的的交易場所很少,買方市場也非常有限;同時,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又決定了它的應用需要與一定的產品、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因素相配合,這使得知識產權的應用并不像機器、廠房等有形資產那樣具有普遍應用性。因此,即使知識產權處于拍賣過程中,也很難達成交易。此外,評估和轉讓程序較為復雜、嚴格也是一個突出問題,致使銀行要支付比較高的處置成本。綜合上述因素,銀行在實現質權時能否以理想的價格進行處置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盡管在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存在著上述難點,但隨著知識產權型企業在我國的迅猛發展,銀行還是應該考慮如何設立一套區別于傳統公司融資條件的準入、審貸標準和貸款條件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將貸款對象界定在新材料、軟件、集成電路、先進制造業等高收益、低風險、發展穩定的知識產權型企業上,嚴格授信額度管理,期限以短期貸款為主,做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發展此類擔保類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掃碼APP下載
掃碼關注微信公眾號
涉外離婚孩子撫養權
2020-12-15專利轉讓的具體流程
2021-03-25實現留置權后需抵扣費用嗎
2021-01-04合同違約賠償標準最高是多少
2021-01-30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規定
2021-03-17如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2020-12-20集資房屬于什么房產性質
2020-12-31如果房產被抵押房產證有顯示嗎
2021-02-21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嗎
2021-01-16國外飛機延誤賠償是怎么樣的
2021-03-09車輛損失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
2020-12-02偽造保單該如何報案
2021-03-03獨居老人死因不明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2021-03-07傷殘鑒定哪里做保險公司才認可
2020-11-20出事后保險公司要通話記錄做什么
2021-01-06企業財產保險費用如何計算
2021-02-23欺騙誘導買保險如何維權
2021-01-18保險合同解除有哪些方法
2020-11-16傷害保險 AccidentalInsurance
2020-11-08法律規定農村責任田能買賣嗎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