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離婚孩子判給誰
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在我國,根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原則;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雙方協商優先,不能達成協議時,以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為補充為原則;
4、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以適當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為原則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未撫養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具體撫養費的確定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實際生活花費來確定。
如父母一方有家暴行為的話,出于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一般是不會講撫養權判給他的。
二、家庭暴力離婚如何獲得賠償?
(一)無過錯一方作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獲得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必須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賠償請求。
(二)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中,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法院在進行判決的時候一般是以子女的利益為中心進行考慮的,由于此時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現實中通常是不會將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他的。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霸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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